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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团伙暗设连环「陷阱」 抢占海韵大厦和王牌酒店总资产超20亿元

2025-07-01 閱讀:
      深圳市民吳長陽向《大灣區時報》記者講述了一段曲折的經歷:1979年,13歲的他從家鄉陸豐來到深圳,靠勤奮打拼數十年的心血,卻被老鄉範金鵬、範景海、吳家方等人用非法的手段占爲己有——其十年前以自有資金及融資建成的海韻大廈被搶走。兩次被人誣告陷害,一次被關進了南山看守所,被辦案警官斷藥導緻心肌梗死,險些喪命。
      經《大灣區時報》記者調查獲悉,範金鵬團夥通過「設局借款-制造違約-強迫抵債」的連環套路,于 2016年至 2020年間,以2671萬元攫取深圳市陽明榮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及深圳海韻王牌國際酒店有限公司40%股權,總資産超20億元。

      一份11名港深兩地控告人的《控訴狀》内容顯示:鍾培金、範金鵬、範景海、陳韋安、廖飛躍等三十餘人團夥成員,多年來盤踞深圳,打着民間借貸的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财産。強行搶劫吳長陽、勞承創等人的财産逾36億元。
 
海韻大廈被易名

      2015年12月正式對外營業的海韻大廈,位于深圳市龍華區民治大道468号,建築總面積6萬多平方米,毗鄰深圳北站,地段優越,交通便利,距離深圳地鐵4号線民治站,步行15分鍾。海韻大廈集商業、餐飲、酒店、辦公于一體,曾是龍華區地标性建築之一。

      海韻大廈所有權屬龍華區民治沙吓村,深圳市陽明榮實業有限公司擁有海韻大廈1-18層30年的使用權,19-23層50年的無償使用權。每年收入高達五六千萬元。
 
 
      這座大廈耗資2億多元。吳長陽在建設和裝修過程中,由于資金短缺,曾向多名親朋好友進行融資。2016年-2020年期間,被範金鵬團夥暗設「套路貸」連環陷阱,用深圳市觀瀾實業有限公司作爲收購方,僅以2671萬元搶占了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持有的深圳市陽明榮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對應經營價值高達20億元的海韻大廈運營權)和深圳海韻王牌國際酒店有限公司40%股權(對應經營價值達6000萬元的王牌酒店運營權)。

      2021年,海韻大廈被更名爲金華大廈。

設套引誘步步驚心

      「範金鵬是汕尾市人大代表、陸豐市八萬商會名譽會長,範金鵬的侄子範景海,是深圳市龍華區人大代表兼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陸豐市八萬商會會長。他們長期以非法組織八萬商會的名義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然後對外高息放貸。範金鵬的兒子範景斌,廖飛躍(因司法局處罰,被注銷了律師執業證)、吳少加、陳韋安律師,都是該黑惡勢力團夥的核心成員。」

      「還有一個關鍵人物叫吳家方,是範金鵬安排在我身邊的間諜。我需要資金時,吳家方親自安排,背後的金主是範金鵬。範金鵬每個月給他發3.5萬元工資和高利貸介紹提成。這些是後來我才知道的。他來我公司幫忙給花草澆水,我給他發工資,他沒有接受。由于我們同一個姓,經常在一起,關系很融洽,員工都以爲他是我的親叔公。但是,海韻大廈被範金鵬團夥控制後,我辦公室自己買的物品,吳家方都不讓我搬走。」吳長陽仰天長歎,欲哭無淚。
 
       《大灣區時報》記者調查發現,範金鵬團夥搶劫的慣用套路:以放高利貸爲誘餌,以制造資金流危機爲手段,強迫借款人限期還債,逾期則以物抵債,逼迫控告人簽訂《物業轉讓合同》。以訴訟或仲裁爲保護,将不合法财産企圖洗白。

       搶占套路的準備工作是通過吳家方介紹,設計圈套引誘吳長陽借款。範金鵬團夥指使吳家方騙取吳長陽等人的信任,進而摸清陽明榮公司的資産和資金需求的情況。得知海韻大廈屬于小産權,無法向銀行做資産抵押貸款後,範金鵬團夥介紹某銀行觀瀾支行行長給吳長陽,指使該行長告訴吳長陽可以批貸1-1.5億元(實際根本無法實現),緻使吳長陽認爲範金鵬團夥的高利貸隻是短期過橋,等銀行貸款下來就可以償還,由此陷入範金鵬團夥的圈套。

搶占套路第一步:高利貸抵押與合同扣押

       範金鵬團夥先向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出借高利貸3000萬元,将他們持股的陽明榮公司名下的海韻大廈租賃合同原件(陽明榮公司與深圳市民治沙吓股份合作公司簽訂的《協議書》,運營價值達20億元)扣押作爲擔保,并要求其将經營價值達20億元的《協議書》原價交出來扣押。

      2016年—2018年期間,範金鵬團夥合計向吳長榮提供借款3000萬元,口頭約定月息3%。同時,範金鵬團夥要求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把陽明榮公司與沙吓股份合作公司簽訂的《協議書》(海韻大廈租賃合同)原件交出來扣押。

      2018年10月16日,範金鵬向吳長陽出借1500萬元,砍頭息加手續費高達540萬元,是1500萬元借款金額的36%。

      對于上述3000萬元高利貸借款,範金鵬團夥在扣除手續費(1個月利息)和利息服務費後,實際僅支付約2000萬元,且全部以現金形式支付;而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合計向範金鵬團夥支付本息達4843.2萬元。

搶占套路第二步:借新還舊與債務疊加

      範金鵬團夥以威脅用海韻大廈抵債的方式不斷逼債,給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施加精神壓力,迫使其向範景海高利借新還舊。

      被範金鵬反複催債後,吳長陽、吳長榮被迫于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間,向範景海借款2400萬元,口頭約定月息3%,用于償還範金鵬的高利貸本息。

      對于上述2400萬元高利貸借款,範景海在扣除高額手續費和利息服務費後,全部以現金形式支付,并逼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簽訂收到2400萬元借款的《借款協議》《債權債務結清協議書》等文件。

搶占套路第三步:威脅抵債與股權侵占

      範金鵬團夥以「用海韻大廈抵債」「引爆債權」「查封房産」等方式逼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簽訂《借款協議補充協議》《授權委托書》,給其進一步施加精神壓力。

      2020年7月31日,範金鵬團夥找到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要求他們在2020年9月1日前一次性結清2600萬元借款本金,否則就要拿海韻大廈18-21層約1萬多平方米物業經營權進行抵債,如果他們不配合簽抵債合同,就去法院起訴并查封他們的房産,引爆陽明榮公司、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與銀行及其他債權人之間的借貸糾紛,制造大量訴訟,讓他們根本無法生存。

      自2020年8月1日起,範金鵬團夥指派範景海、彭水金、劉文斌、範景标等人進駐陽明榮公司和海韻大廈,通過靜坐、遊蕩、逼問還錢等行爲給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施壓。利滾利後,範金鵬惡勢力團夥以非法占有爲目的,以一系列股權轉讓合同爲幌子,以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無力還款爲由,搶劫他們持有的陽明榮公司60%股權。

搶占套路第四步:合同欺詐與債務隔離

      通過派人幹擾海韻大廈正常經營、威脅把吳長陽抓進去、控制《協議書》原件等手段逼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簽訂廖飛躍早已精心拟定的《項目合作框架協議》《債權債務結清協議》。

      「一方面,約定範金鵬團夥以1.32億元(至今仍有2889萬元未付)收購陽明榮公司60%股權(價值12億元),另一方面又約定範金鵬團夥不承擔陽明榮公司的任何債務,而是由我、吳長榮、吳嘉宇承擔陽明榮公司在股權轉讓前和轉讓後的全部債務,這是範金鵬團夥通過合作協議的幌子,将搶劫财産的慣用伎倆。」吳長陽介紹道。

      2020年8月,範景海找到吳長陽,以《協議書》(海韻大廈租賃合同)原件扣押在自己手裏,威脅吳長陽必須同意簽訂廖飛躍已經拟定好的系列股權轉讓協議,即由範金鵬團夥實控的深圳市觀瀾實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1.32億元價格收購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持有的陽明榮公司60%股權。

      2020年8月20日,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及其配偶被迫簽訂《項目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8月31日,又簽訂《海韻大廈合作協議》。在範金鵬團夥還有2889萬元股權轉讓款至今仍未支付的情況下,他們被迫于2020年9月2日簽訂《債權債務結清協議》,确認已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

      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6日、以及其它無落款日期簽訂了《收款确認書》。

搶占套路最後一步:空殼化運作與訴訟合法化

      吳長陽稱,範金鵬團夥設計将陽明榮公司變成空殼公司,徹底隔離陽明榮公司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達1.25億元合法債權。根據廖飛躍設計的系列合同,去法院起訴,企圖通過訴訟程序搶劫來的利益合法化。

      2020年8月-12月,範金鵬團夥先後設立深圳市金萬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萬公司)和深圳市新金萬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金萬公司),并逼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将陽明榮公司股權全部轉給金萬公司,由此全面持股和控制金萬公司、新金萬公司和陽明榮公司。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失去陽明榮公司股權。

      2020年9月1日,陽明榮公司與新金萬公司簽訂《海韻大廈租賃及無償使用協議》。2020年12月10日,陽明榮公司與新金萬公司簽訂《補充協議書》。範金鵬團夥通過上述兩份協議,将陽明榮公司名下海韻大廈60%運營權無償轉給空殼公司新金萬公司,以逃避債務。

欲吞并剩餘股權

      範金鵬團夥野心勃勃,繼續設局,通過逼迫、詐騙等手段欲吞并陽明榮公司和王牌酒店剩餘的股權。

      2020年12月,範金鵬團夥以拒不支付剩餘股權轉讓款、拒不分紅、引爆債權、語言威脅等手段逼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以1元價格轉讓其持有的陽明榮公司剩餘40%股權,企圖将海韻大廈剩餘40%經營權也搶劫占爲己有。2020年12月9日,吳嘉宇被迫簽訂《30%股權轉讓協議》。2020年12月10日,吳嘉宇被迫簽訂《10%股權轉讓協議書》。

      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以陽明榮公司名義将海韻大廈7-11層約1萬多平方米出租給王牌公司,并通過深圳市艾茵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茵公司,由梁蓮寬和胡妙霞持股)持有王牌公司40%股權,剩餘60%股權的實控人是楊銀鋒。

      2019年7月8日,王牌公司及其股東、陽明榮公司簽訂《協議書》,約定股東按出資比例向王牌公司提供借款,由楊銀鋒實控公司替艾茵公司墊資400萬元,并按1.8%/月收取利息,陽明榮公司以收取王牌公司租金爲艾茵公司還款提供擔保。之後,各方又簽訂《借款協議書》,由楊銀鋒實控公司繼續墊資700萬元。

      2021年,範金鵬團夥全面控制陽明榮公司和海韻大廈後,便以王牌酒店未向陽明榮公司支付租金爲由,逼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簽訂虛假的欠款500萬元的欠條,吳長陽等人拒絕簽訂虛假欠條。

      範金鵬團夥企圖套用搶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海韻大廈運營權的犯罪伎倆:以《海韻大廈租賃及無償使用協議》爲幌子,詐騙王牌酒店其餘60%股權(實控人楊銀鋒),說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已經把陽明榮公司和海韻大廈,包括王牌酒店轉給他,誘使楊銀鋒配合将王牌酒店資産轉移到仍由楊銀鋒持股60%的新設公司名下;在楊銀鋒發現被騙後,範金鵬團夥又以停水、停電、停電梯,不給酒店客人提供停車位,向酒店客人散播酒店欠付租金等虛假負面消息爲手段,威脅楊銀鋒配合,企圖實現搶劫吳長陽、吳長榮、吳嘉宇在王牌酒店40%(對應經營價值達6000萬元)權益的目的。

      「2021年7月20日,範金鵬團夥新設深圳市深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做好實施搶占的最後準備工作,但是我們報了警,最終搶劫未遂。」吳長陽說,範金鵬當初約定以1.32億元價格收購陽明榮公司60%股權,但到目前爲止,隻收到2671萬元。

      目前,5名債權人已提起撤銷權訴訟,債權本金1.25億元,至今還無法執行。

合同審查責任問題

      吳長陽稱,關于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一審(2021)粵0309民初18860号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二審(2023)粵03民終13488 号,法官對海韻大廈的《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海韻大廈合作協議》存在空殼公司、偷稅條款設計的問題應負審查責任。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條和2019年印發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中關于合同效力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合同糾紛案件過程中,要依職權審查合同是否存在無效的情形,注意無效與可撤銷、未生效、效力待定等合同效力形态之間的區别,準确認定合同效力,并根據效力的不同情形,結合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确定相應的民事責任。

被斷藥造成心梗死

      「通過媒體反映情況實屬無奈之舉,我們願爲提供的資料及陳述的内容承擔法律責任。」吳長陽表示,「範金鵬團夥處心積慮多年,不僅搶占了我那麽多資産,讓我損失慘重,還在想方設法要我這條老命才罷休。」

      《大灣區時報》記者了解到,2024年1月9日,吳長陽被三名民警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經濟犯罪調查大隊立案的合同詐騙罪,傳喚其去南山經偵配合調查。當時,吳長陽當面告知三位民警自己患有腦梗、糖尿病、高血壓等嚴重基礎疾病,每日定時服藥控制病情,需要帶上藥物,民警表示許可,并由一名民警保管,但吳長陽自1月9日傳喚至南山經偵配合調查,1月10日刑事拘留至1月11日轉入看守所,到1月13日被送去華中科技大學協和醫院緊急救治的期間,案件偵辦人張運挺、林增如拒絕提供藥物,導緻吳長陽連續4日無法服藥。  
      「1月13 日,我病情發作,被緊急送醫,經診斷做了《冠脈造影及球囊擴張支架植入》手術,手術持續1.5小時。雖僥幸脫險,但造成了心肌梗死。而在此之前,我并無相關病史記錄。南山分局還沒有人出來負責。張運挺警官曾對我說:你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希望您寬容大量能諒解我們。」吳長陽表示,已向送他去醫院的警官表達感激之情,但2025年1月9日,南山經偵以吳長陽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向南山檢察院提請批捕時,卻隐瞞了他的病史。
      2024年1月26日,2025年1月24日,南山檢察院對吳長陽作出了無罪不予批捕決定書。兩次誣告他的人是陳繼賢、張祥娣,曾任南山分局的教導員、民警。2022年,時任粵海派出所教導員的陳繼賢,以自己閑置房産作抵押向銀行貸款325萬元給吳長陽,還向他放貸200萬元,收取了150多萬元的利息。

      《大灣區時報》記者通過《陸豐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4号)獲悉:2025年2月1日,範金鵬的陸豐市十六屆人大代表資格、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已終止。

      《大灣區時報》将跟蹤報道此案。

來源:南灣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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